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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办案主体是什么? 诽谤罪的办案主体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8-27 12:06:24

导读:诽谤罪的办案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且在行为上表现为故意散播能够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且诽谤他人也是我国所不允许的,情况严重的,是需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诽谤罪的办案主体是什么?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诽谤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上述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综上所述,诬告诽谤人身攻击的话他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就表现为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其次因为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上的诉讼的,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量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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