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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人放弃继承是否可以?(委托别人放弃继承是否可以撤销)

来源: 最后更新:23-08-21 02:36:13

导读:不能够由他人来进行代表自己放弃继承,如果自己要放弃继承的话,必须亲自到所在地或者是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够由他人进行代理。他人进行代理是属于无效放弃继承,如果没有表示的话,则是默认为接受继承。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遗产继承要到公证处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针对于遗产继承,首先双方多方继承人应该统一进行商议,如何对继承来进行处理,如果法定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愿意进行继承,则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不愿意继承的话,则需要当事人自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来进行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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