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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7 12:06:05

导读: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嫌疑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在客观方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非法携带了毒品原植物种子且数量较大,这种行为侵犯到了我国对于毒品原植物的

一、怎么样才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就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非法携带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非法携带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3、非法携带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三、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综上所述,同时满足以上四方面的要求就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我国对于毒品犯罪的稽查力度是非常严厉的,跟毒品相关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成犯罪,在嫌疑人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情况下,要根据携带数量及相关的犯罪情节确定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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