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构成放行偷越国 偷越国境属于正当防卫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6 12:36:26

导读: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该罪的犯罪主体非常特殊,只能是海关边防等国家公职人员,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放行他人偷越我国边境,在主观方面是

一、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

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重大案件:

1、违法放行三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放行五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三、涉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四、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偷越国边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发现有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的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查处,如果收受好处后对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人放行,可能同时构成受贿罪,同时构成受贿罪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嫌疑人会被数罪并罚。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4835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