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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质量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工程服务质量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啊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5 10:42:57

导读: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强行规定工程服务质量的违约金标准,关于工程服务质量的违约金标准,应该在工程合同中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不过,违约金标准也不是没有任何参考依据,通常是根据违约情况或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

一、工程服务质量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工程服务质量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工程服务质量违约金标准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工程服务质量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工程服务质量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民事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由法律强行规定的,违约金没有法定的下限或者上限,可是,如果违约之后,有证据证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还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变更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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