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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去现场都有责任吗?(故意伤害需要指认现场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8-09 12:04:07

导读:故意伤害案件,不是去现场都有责任的,只有实际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人才有责任。在我国的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之后,此时是需要及时的对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的结果关系着对行为人的处罚

一、故意伤害去现场都有责任吗?

不是的,只有实际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人才有责任,打架斗殴案件中在现场参与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人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自己没有动手,是对方先打自己,被打者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对他人人身进行故意伤害的,要承担以下的责任:

(1)造成受害人受伤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

(2)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情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首先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情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一切侵害我国的公民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的,在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是我国的犯罪行为人的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严重的人身损害的,在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立案的标准的时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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