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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答辩状交给谁(离婚后财产答辩状范文)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4 05:40:20

导读: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答辩状交给人民法院。因为不管是属于答辩状还是属于代理词,都是向人民法院陈述自己的相关意见的,因此应当通过书面的方式交给人民法院,然后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仔细的审查,并且作出相关的决定。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答辩状交给谁?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答辩状交给人民法院。婚前按揭买房离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分割,如果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不需要分割。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考贷款买房所付的钱是一方的财产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所有权的归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1、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双方可以达成以下协议,房产由直接由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不要房产,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向对方给予补偿,或者双方都不要房产,把房产变卖,然后就其价款进行分割。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离婚之后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一些纠纷,那么还是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重新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要求均等的来进行分割,当然了,对方如果有答辩的意见的话,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提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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