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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一定要有暴力吗?(敲诈勒索罪一定要有暴力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8 08:10:38

导读:敲诈勒索罪并不一定都会有暴力的行为出现。挑战勒索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我国法律中将会对这种行为处以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

一、敲诈勒索罪一定要有暴力吗?

敲诈勒索罪并不一定都会有暴力的行为的。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2、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虽然不是一定都有暴力的行为,但是通常都是通过暴力的行为来控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来达到绑架勒索钱财的目的的,如果确实出现了敲诈勒索行为的将视为是构成了违法犯罪的行为,我国的法律中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也是十分严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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