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行政处罚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适用调解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6 07:38:19

导读:如果是行为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想要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可以针对双方之间进行调解的,或者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存在着补偿的纠纷,也可以进行调解。但如果这个行政处罚是必须要做出的,那么通常是不能

一、行政处罚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对当事人之间的或者行政补偿纠纷也可以进行调解。

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不能执行和解的,但如果因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和解。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经人民法院准许,第三人可以参加调解。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

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愿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二、行政处罚怎么执行?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

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

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3、强制执行

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以申请调解,通常如果是行政机关单方面做出的,并且是有必要的行政处罚,那么是不能够申请调解的。除非是公民针对一些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想要发起行政复议,那么复议机关可以针对双方之间的复议行为调解。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42287.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