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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2 05:38:56

导读:老师上下班时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事故,单位交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再按照相应的等级支付工伤赔偿款。

一、教师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应享受工伤待遇。即教师具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是由于工作而受到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事故等,通俗来说就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受伤的情形。关于工伤的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中将工伤的认定分为了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情况,并对不能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在现实生活中,工伤的认定需要根据工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方面进行灵活地衡量。

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享受工伤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二、老师认定工伤后辞职需要赔偿吗?

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教师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受伤,是算工伤的,确认工伤等级之后,员工就能获得赔偿,不论是否在单位上班,都可以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金,要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索要医疗费,按照自己的误工时间所要误工费,还可以要一些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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