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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离婚原告在法庭上提赔偿诉求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05 08:08:32

导读:离婚原告在法庭上提赔偿诉求的,此时是可以的,但是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纠纷处理中,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有过错的,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一、可以由离婚原告在法庭上提赔偿诉求吗?

在法庭上应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正常情况下递交离婚诉讼状时,在诉讼状中就应该表明自己的全部诉求,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没有提出,原告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还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可是,离婚损害赔偿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应该在离婚诉讼状中提出离婚赔偿,起诉时没有提出离婚赔偿的,开庭后也能增加诉讼请求。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在法庭上也不能无凭无证的随便让对方给自己支付赔偿金,开庭以后,法院的庭审流程有严格的规定,即便要增加诉求,也应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二、起诉离婚要求赔偿是否可行?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即使夫妻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赔偿,不过此时就不是法院做出判决,而是离婚夫妻自行协商赔偿问题。而要法院支持诉讼离婚赔偿请求的话,则要求一方具有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才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过错方的过错导致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的,此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起诉离婚,请求过错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是需要合理合法的确定的,并且也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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