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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3-06-23 12:02:58

导读:是主观上过失的导致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客体必须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或者是相关的制度、客观方面的表现为组织了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出现的。这种行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一、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有哪些?

主观方面出于过失;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会道门,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伤害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触犯了相关的罪又有侵犯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的主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

1、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

2、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

组织会道门来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将视为是构成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组织会道门对他人造成了一定身体上的伤害的。也将会被认定为是一种犯罪的行为,这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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