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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 下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吧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5 08:12:18

导读:如果员工是在上下班路途之中因为骑自行车而受伤的话,是属于公章行为。因为我国明确规定,如果是在上下班路途之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因为通勤工具而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行为。

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由于工伤认定关系到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关系到用人单位是否负担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及《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应该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进行报备,然后进行工伤鉴定,如果是属于工伤的话,则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联系工伤基金会由工商来对员工的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投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只有用人单位自行为进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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