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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4 03:10:11

导读: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器材管理的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村;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面为直接故意,这都是有规定的。

一、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标准是:【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专用窃听器材的类型有哪些?

公安系统使用的普通密码、密码机均由公安部办公厅机要处统一订购、配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机要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密码、密码机的申购、配发和安装。不得擅自购买、使用未经审查批准或从国外进口的密码机。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

(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的行为是会让国家和公民隐私受到重大的伤害,也是扰乱了我国的公共秩序,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在认定犯罪时也会从主体、主观、客体、客观要件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给予一个正确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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