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借钱不还债务人资产在第三人名下如何处理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3 12:37:03

导读:债务人借钱不还,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资产在第三人名下的,并且经过第3人的确认,该资产确实属于债务人的,法院可以依法对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但前提条件是债务纠纷的法院判决书已经发生

一、借钱不还债务人资产在第三人名下如何处理?

借钱不还债务人资产在第三人名下的,经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把财产转移给第三人会被判刑吗?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把财产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一般不会被判刑,但财产转移行为是无效的。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存在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事实上,司法实践中有些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前,为了逃避履行还债义务,会故意把本人名下的资产全部转移给第三人,如果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这种资产转移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已经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资产转移到第三人名下,也不代表可以不还钱。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3782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