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刑法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1 08:16:35

导读: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经过备案或者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买卖易制毒化学品,当事人所销售的易制毒化学品已经超过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范围等,使用伪造或者失效的相关许可

一、刑法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1、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2、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3、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4、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辩护律师主要是根据以下因素收费的: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制毒物品是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的,在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情况下,量刑的标准这里无法准确回答,所有犯罪行为的量刑幅度都是有轻有重的,犯罪嫌疑人想要争取从轻处罚的话,就必须配合办案部门的调查处理。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37479.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