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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5 02:32:52

导读:中国对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只要造成严重后果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后果存在特别严重的情形,那么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一、中国对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别有哪些?

1.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4.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劣药已经违反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规定,如果不符合国家的标准,那么生产者必定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造成情节严重的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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