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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实施的诈骗罪有主从犯之分吗 团伙诈骗主犯从犯界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3 12:38:17

导读:有主从犯之分,也不仅是诈骗罪,任何共同犯罪案件中都要对主犯和从犯进行区分。在团伙诈骗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的,像是出谋策划的属于主犯。听从另一方的指挥,起辅助或次要作用的处于从犯,从犯的量刑要比主犯轻。

一、团伙实施的诈骗罪有主从犯之分吗?

团伙实施的诈骗罪有主从犯之分,在诈骗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诈骗罪的从犯可以刑事拘留吗?

可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团伙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调查的犯罪事实有哪些?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诈骗行为属于团伙诈骗,参与诈骗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诈骗的数额高达上百万元,即使是从犯也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诈骗数额较大,取得受害人谅解并且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的,对从犯有可能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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