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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造成工伤怎么处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12-20 07:36:34

导读:给童工造成了工伤肯定是需要赔偿的,但是童工他没有社会保险,因此给童工造成工伤的赔偿,通常都是按照我国的民事法律里面直接一次性的给童工进行赔偿的,这个赔偿的费用除了童工的所谓医疗费之外,还有其他的生活费

首先肯定要给童工造成的工伤进行赔偿,然后当事公司它的相关执照都是会被撤销的,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因此,如果是有公司在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招聘童工因为在劳动中受到了工伤,那这种情况是必须要给童工进行赔偿的,给童工赔偿的费用,除了童工的医疗费用之外,还有童工的生活费用,除此之外,这个公司他的营业执照还有可能会被吊销,而且还要面临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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