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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伪造收条是诈骗罪吗(伪造收条是否构成诈骗)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1 10:07:31

导读:不是诈骗罪,相关部门一定不会因为当事人伪造了收条就直接按照诈骗罪定罪。在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诈的方法骗取财物的,在诈骗数额较大且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才能以诈骗罪定罪。

一、故意伪造收条是诈骗罪吗?

故意伪造收条不是诈骗罪,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

1、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故意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并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2、犯罪嫌疑人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使用欺诈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二、收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收条双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实,订立收条;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3、收条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伪造收条做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当事人可以就查专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属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请后,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四、伪造收条做笔迹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五、对方伪造收条怎么向法院起诉?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伪造的收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伪造收条,这种行为涉嫌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但是伪造收条跟诈骗罪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对于伪造的收条,在诉讼活动中可以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如果收条是伪造的,鉴定机构是可以鉴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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