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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家出走三年怎样离婚的 离家出走3年应该判决离婚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9 10:10:30

导读:夫妻俩有一方离家出走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向由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诉讼的请求,缴纳诉讼的费用,还要提供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说明证据的来源,法院受理之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下达判决书。

一、一方离家出走三年怎样离婚的?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老婆离家出走三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法院发出公告之后,即使另一方不出现在法庭,法院也可以根据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怎么交起诉状?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可以在外地补办离婚证吗?

离婚证不可以在外地补办,补办需要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在外地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在外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

办离婚手续一共有两种方法,采用诉讼的方式办离婚手续,可以去任何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的费用,说明诉讼的请求,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若是普通程序的,则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审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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