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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7 12:06:56

导读:一般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理的。根据《刑法》第280条当中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是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都是按照上述的标准来处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

一、一般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1、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1)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追究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客观表现是什么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2、所谓盗窃,即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公文、证件、印章的保管者、使用人、所有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公文、证件、印章取走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文、证件、印章或者虽是公文、证件、印章但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亦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治罪。

3、所谓抢夺,即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证件、印章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突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既可以是乘人不备,又可以是在他人有备的情况下公然夺取,如在保管人患病、中轻度醉酒减弱防护能力但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公开夺取等。公然夺取必须针对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而实施。不然,虽有抢夺行为,但不是抢夺公文、证件及印章或虽是公文、证件或印章但不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是构成他罪如抢夺罪、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4、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至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概念,已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中作过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国家机关对于证件的管理秩序,因此必须要对此处罚。大多情况是下都是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处罚的,但是有一些情节严重的,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与盗窃罪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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