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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贪污罪怎么量刑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6 05:42:19

导读: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嫌疑人贪污的数额和犯罪情节将直接影响量刑标准,一般最轻的处罚是拘役并处罚金,但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特别重大的,嫌疑人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判处死

一、构成贪污罪怎么量刑处罚?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贪污数额和犯罪情节确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国法律制度中对贪污罪规定了好几个不同的量刑幅度,根据贪污罪的具体犯罪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死缓考验期届满后犯罪分子被减成无期徒刑的,很有可能会被终身监禁,被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没有减刑和假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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