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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是如何构成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5 02:35:00

导读:犯罪嫌疑人在客观方面故意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嫌疑人年满16周岁而且也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侵犯了国家机关的信誉及正常管理活动,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就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一、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是如何构成的?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4、主观要件。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二、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律师辩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5、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三、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四、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是行为犯,在定罪时不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动机,但犯罪动机是人民法院量刑时的参考依据。如果犯罪嫌疑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给国家机关造成的损害后果特别严重,最重会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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