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0 07:40:09

导读: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并且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并且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生活、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并且该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等,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一、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 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 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 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6)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要是达到了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程度,公安机关就可以对该犯罪行为人立案侦查,如果只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并没有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时,此时只能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31279.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