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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法院罚金一般如何计算出来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12-17 10:42:51

导读:法院判处罚金时并没有法定的计算公式,根据《刑法》规定,罚金都是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的,一般法院判处罚金后,犯罪分子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期满没有缴纳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有特殊原因缴纳罚金有困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罚金一般如何计算出来的?

罚金没有法定计算公式,罚金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的,若犯罪分子缴纳罚金有困难,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罚金是一种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扣除。

三、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综上所述,法院判处的罚金标准主要和犯罪情节相关,罚金是很常见的附加刑,事实上,有些犯罪行为的罚金标准是有限制的,比如按照违法所得的倍数确定,也有一部分犯罪行为的罚金完全是由法院自由裁量的,不过,法院判处罚金时不会完全不考虑犯罪分子的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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