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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嫌疑人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1 05:46:54

导读: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办案部门可以随时变更强制措施,经过调查确认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都应该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后要通知当事人及所在单位。

一、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三、取保候审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对被取保人的人身强制性既不同于拘传的强制到案,接受讯问,也不同于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限制,更不同于拘留、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自自由的直接剥夺,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是人身自由较为充分、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

取保候审不同于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都可以使用该项强制措施。

任何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取保候审也不例外,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案件的侦查工作没有取得任何的进展,办案部门不可以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期间也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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