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怎么样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3 05:12:05

导读: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侵犯的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有违反法律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满足这些条件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

一、怎么样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

1、客体要件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3、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

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的,一般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应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具有走私行为;

2、走私对象为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3、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

满足主体要件,主观要素,客体要件和客观要素,可以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这项罪名有两种量刑标准,一种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种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还要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收集相关的证据。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28147.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