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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食品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4-09 08:17:00

导读:判处五年以下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有毒的食品危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严重的可能会危机他人的生命,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然要追究其的法律责任,根据危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刑罚的标准。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1、自然人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3、本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4、本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对于生产食品的个人或者单位都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如果个人和单位明知生产的食品对人的身体健康会造成伤害,为了谋利还违法生产,这种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触犯法律的个人或者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最高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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