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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可以伪造吗 父亲死后没有遗嘱

来源: 最后更新:23-04-01 10:17:38

导读:父亲去世没留遗嘱的,此时也是不可以伪造的,如果是继承人擅自伪造遗嘱的,此时是属于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继承权的丧失的规定中,其中一项就是,如果是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此时是会丧失继

一、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可以伪造吗?

遗嘱不可以作假,伪造自书遗嘱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侵害了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时将会面临丧失继承权的法律风险。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不过伪造遗嘱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会失去继承权,另外,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遗嘱是伪造的,还是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伪造遗嘱违法的,伪造遗嘱能查出来。

现实继承案件中,若出现多份互相矛盾遗嘱的情况,当事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针对对自己不利的那份遗憾,能找出其中无效的情形,就可推翻这份遗憾,从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伪造遗嘱虽然是违法行为,可伪造遗嘱不会被治安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伪造的遗嘱,法定继承人还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在遗产分割完毕以后才发现遗嘱是伪造的话,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配遗产的。

法定继承人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利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甚至可以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如果没有遗嘱,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也有继承权,不能为了多继承遗产就伪造遗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嘱的种类

1、自书遗嘱,是当事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认定其效力,首先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代书,也不能打印;其次则是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不能是印章,也不能是按手印;其三自书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人也是见证人,共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见证人要签名,遗嘱人也要署名,并须注明年、月、日。

3、公证遗嘱,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对其效力的认定,只需考察公证机关的公证是否合法即可,除非当事人确有相反的证据能够推翻该份公证遗嘱。

4、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录音完毕应当现场封存,并由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在封条上签名和注明。

5、口头遗嘱,是一种紧急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形式,同样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当紧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自动无效。

在我国的继承的形式规定中,此时是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继承很多种方式的,如果是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那么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确定继承的,如果是没有遗嘱的,那么就是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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