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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交给谁?

来源: 最后更新:23-03-26 05:46:10

导读: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交给人民法院。因为现在很多的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关系赔偿方面的问题是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这种情况之下在相关部门的组织调解之下也无法解决,就需要到人民法院

一、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交给谁?

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交给人民法院。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造成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受害人致残的赔偿项目具体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收入乘以误工时间(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护理人员收入乘以护理时间(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参照护工)

4、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所支出的伙食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0元/人/天

6、住宿费: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必然是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首先就是可以在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的组织制裁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问题达成调解的意见,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就只能够到人民法院来起诉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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