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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5 07:41:50

导读: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以及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这两种情形都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著作权侵权处罚的例外规定,只要是被起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能够证明属于这两种情形的,此时就是可以免除

一、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文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二)著作权侵权法定许可

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免责情况是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着故意。按照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侵犯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损害是由受害者故意造成的情况之下,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免责情况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免责情况是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着故意。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一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的,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一些权益的行为的,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如果是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太严重的话,也是需要被予以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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