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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标准下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才立案?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8 05:08:29

导读:只有是犯罪行为人毁灭证据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的,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才立案的。如果是实施毁灭证据的诉讼代理人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此时是不能被立案追诉的,也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最新立案标准是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进行毁灭、伪造证据干扰法院审理的行为,刑事诉讼当事人发现对方辩护人有这种行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成立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侦查、审理起诉及法院审理各个阶段,辩护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会达到立案标准,面临《刑法》的制裁。对构成犯罪的,经过审查起诉,法院会进行判决,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行为还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是发生在其中,而是在刑事诉讼前或后,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在刑事诉讼中,是指在刑事诉讼的整体过程中,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含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执行等各个阶段。

对于帮助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重要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多项证据的,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帮助多名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必须是有关他人的诉讼案件的证据。

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毁灭证据,并不限于从物理上使证据消失,而是包括妨碍证据显现、使证据的证明价值减少、消失的—切行为。伪造证据,一般是指制作出不真实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还是在我国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任何人都是不得毁灭证据的,因为证据是一个案件最终的定案根据,如果是行为人实施毁灭证据的行为的,在严重情况下,是会被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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