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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无效国家征地补偿吗(农村土地承包无效的情形)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4 10:14:12

导读:土地承包无效国家征地也是需要补偿的。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状况之下,就承包的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征收补偿款项应当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使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存在征收土地,

一、土地承包无效国家征地补偿吗?

土地承包无效国家征地也是需要补偿的。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赔偿。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征地补偿款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助等,归承包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国家征收土地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土地如果涉及到承包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承包合同的,并且合同当中的内容也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作就会导致承包的合同是属于这种无效的状况,即使是合同无效也不会影响到征收的法律行为。也就意味着征收土地的话还需要发放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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