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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恐吓侵犯什么权利(恐吓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

来源: 最后更新:23-02-21 07:42:52

导读:法律中规定恐吓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实际上存在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将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种行政违法行为,所以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进行营业性的治安拘留或者是罚款。

一、法律中规定恐吓侵犯什么权利?

法律中规定恐吓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恐吓他人如果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会违法《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恐吓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治安处罚的方式是什么?

(一)治安处罚的种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处罚共有四个主罚种类和一个附加罚种类。四个主罚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一个附加罚种类是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处罚之外,公安机关不得采取其他处罚措施,如不得采取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措施。

(二)治安处罚的适用治安处罚的适用,是公安机关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和行为情节,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和给予何种程度处罚程序的活动,是执行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原则保证处罚公正的重要制度。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一个附加罚种类是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处罚之外,公安机关不得采取其他处罚措施,如不得采取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措施。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是恐吓他人的话,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因此将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必然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通常情况之下将会对此按照行政拘留来进行处罚。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一些行政方面的罚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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