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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规定节假日有哪些(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3-02-18 10:13:33

导读:目前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主要是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劳动节等,在法定节假日,职工享受到的是带薪休假待遇,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平时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加班费

一、目前国家规定节假日有哪些?

1、元旦。

2、春节。

3、清明节。

4、劳动节。

5、端午节。

6、中秋节。

7、国庆节。

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根据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拒绝加班被辞退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事实上,除了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每周都应该至少保证劳动者能够休息一天,如果在休息日也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没有办法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就应该按照员工平时工资收入的两倍支付加班费。另外,像休息日或者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并没有权利强行安排职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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