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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陪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 最后更新:24-05-05 10:39:25

导读:陪嫁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话,那么基本上是可以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呢,如果是在婚前有父母在于给自己子女的话,应当是属于个人财产。

一、陪嫁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陪嫁婚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否在婚后取得的,是否明确夫妻赠与一方或者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离婚时未处理财产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可以从这个两个角度来分析离婚时未处理财产纠纷。

(一)关于登记离婚后提起诉讼的情形

对登记离婚后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把握以下处理原则: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一方可以举出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漏分的、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的情形、

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法定意义上的国家意志上的严格拘束力,但是对该财产处理部分具备的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3、一方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内容的情形。

目前我们国家各个地方关于结婚的习俗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很多的地方都是存在着陪嫁财产的。至于陪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婚前赠与给自己子女的财产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标签: 是在  陪嫁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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