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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未谈好,无证房被定了违建并罚款、拆除,法院:拆迁方违法了

来源: 最后更新:24-04-29 02:33:29

导读:拆迁方违法。无证少证的房屋不一定全部都是违章建筑。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查处和拆除。务必要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法律救济权利,避免因程序不正当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权利损害。

房屋征收应该先拆房还是先补偿?从法律角度来说,自然是应该“先补后拆”。但在实践过程中,却有很多被征收人反映自己遇到了无补偿拆房的情况。其中有一类很典型的案例,就是本文将要解析的这类情况——征收补偿事宜谈不拢,房子随后被认定为“违建”,被“无偿”拆违。

在正文开始前,即明律师想先提出三个问题,读者朋友们可以带着这三个问题来理解这个案例,希望这则成功案例能带大家找到这三个问题的答案。

第一个问题:无证、少证的房子一定是违建吗?(违建认定)

第二个问题:违建可以随时无补偿拆除吗?(拆违程序)

第三个问题:遇到“突袭式”拆违,当事人该如何破局?(权利救济)

案情掠影:从房屋征收到拆违、罚款,无证房遇上了拆迁难题

邢先生(化名)是H省L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宅基地。2016年,邢先生在这处宅基地上盖了一处面积160余平的两层小楼,房子一直没有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8年底,当地因规划需要,将邢先生的房子纳入了征收范围。包括邢先生在内的多户被征收人不服征收,于是一起针对相关征收决定提起了诉讼。

2019年下半年,该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征收决定违法;但因为征收项目涉及公共利益,这份征收决定无法撤销。到本案发生时,这块土地已经被开发商圈占,用于开发建设。

2019年9月下旬,在征收双方仍旧没有协商好搬迁补偿事宜的情况下,邢先生突然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他的房子是违建,要求他3日内自行拆除房屋,并对邢先生处以房屋造价10%的罚款。

没等到复议决定,房子就被强制拆除了

其后的12天时间里,邢先生又收到了催告书和强制执行决定书。在收到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第二天,邢先生针对处罚决定向该决定作出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在没有给邢先生任何回复的情况下,10天后,也就是10月中旬,相关部门直接组织人员对邢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房子被拆后,该处罚决定作出机关告知邢先生,他应该向当地政府申请复议。

补偿还没见到,房子已经被拆了,申请行政复议又“走错了门”,此时的邢先生已经是万分焦急。意识到情况紧迫,邢先生立即开始着手联系律师,希望能在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取得维权成果。

律师解案:复议诉讼双管齐下,直击拆违程序违法问题

接到邢先生的咨询求助后,即明律师第一时间帮助邢先生整理了案情,并结合详细情况做出了专业法律分析。

即明律师向邢先生指出,虽然他的房子确实存在无证少证的情况,但是本案中相关部门的拆违程序明显是存在问题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依法认定的违建进行拆除,起码要经过6个月的起诉期限,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而在邢先生的案件中,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到房子被强制拆除,前后时间不足一个月,且邢先生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综上情形并不满足相关部门可以直接拆违的法定前提。

结合以上案情及法律分析,即明律师为邢先生拟定了维权方案,建议邢先生向当地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同时直接就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邢先生认可即明律师的专业分析以及即明律师制定的维权方案,当即将案件委托给即明律师,请即明拆迁律师为自己代理接下来的维权事宜。

胜诉了!法院判决征收方强制拆除程序违法!

接受邢先生委托后,即明律师第一时间整理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即明律师摆证据、讲法据,向法庭阐述了邢先生的房屋从被纳入征收范围,到被以违法程序强制拆除的案情事实,并列明了被告方行为存在的违法问题以及违反的具体法律规定。

经审理,法院查明了案情事实。法院认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必须要过了六个月的起诉期限,在被处罚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本案中,被告在没有经过复议及起诉期限、邢先生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邢先生的房屋,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组织拆除邢先生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承担。

收案总结:违建查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当事人有自我救济的法定权利

到此,邢先生已成功在维权之路上向前行进了一大段里程。不知道读者朋友们有没有找到本文开头那三个问题的答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在这里,即明律师为大家做个简单的点题解读。

首先,无证少证的房子一定是违建吗?

在本案中,相关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认定邢先生的房屋是违建,原因就是他的房子缺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有一类违建确实是“无证少证房”。

但是,实际生活中造成房屋无证的原因有很多种,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少证房”都是严格意义上必须被拆违的违建。因无证少证被认定为违建时,当事人可以先确认自己少了哪些审批手续,缺少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房子在相关审批规定开始施行前就已经盖起来了,那么当事人可以对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事实提出异议,证明自己的房子是合法建筑。

其次,违建可以随时无补偿拆除吗?

本案审判结果是对这个问题最直接了当的答案: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查处和拆除。务必要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法律救济权利,避免因程序不正当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权利损害。

最后,遇到“突袭式”拆违,当事人该如何破局?

如果相关部门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直接对房子实施了强制拆除,那么当事人可以像本案当事人邢先生一样,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主张自己的异议,追究拆违机关的违法责任,保护自己的权利。

即明律师最后想提醒大家的是,在征收中穿插着“拆违”早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在接收到征收信号时,当事人就可以开始着手做好整理保存房屋权属证件的取证工作了;一旦收到违建查处相关文件,当事人就应当立即警惕起来,为可能发生的强制拆除和后续维权做好取证等准备工作。

标签: 无证  当事人  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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