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应该怎么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股票问题 离婚协议书股权分配问题

来源: 最后更新:24-04-09 08:08:31

导读:离婚协议上写清楚股东代码以及账户,哪个证券交易所开的户就可以了。这样可以保障协议离婚后,如果再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时,能够快速掌握具体股市信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调查。

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中,不少涉及到股票的分割问题。

在这里,李晓娟律师建议离婚协议书对中股票问题的约定,一定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就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开户交易所等相关信息。

这样可以保障协议离婚后,如果再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时,能够快速掌握具体股市信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调查。

但,在当事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双方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约定不利的地方在于,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会给查询带来一些麻烦,这种麻烦本应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就可以避免的。

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离婚协议上写清楚股东代码以及账户,哪个证券交易所开的户就可以了。

常见的股票分割问题有的存在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也就是说,夫妻中的一方不用自己名字开户,而是以其他人的名义开户,在地担任的账号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炒股。

有些当事人确实也注意到这一点,并写进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但,重点来了,这样的约定,涉及到第三人的财产,以离婚协议书为依据起诉至法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采纳。比如,如果股票代持方不承认是帮助炒股,否认这是他们的财产,那么法院也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请。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规避呢?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可以和股票代持的第三人,三方一起签一份股票代持相关的协议,三方明确,该股票为其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这样再次起诉时,争议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标签: 协议  法院  证券交易所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110402.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