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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租赁公租房续租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8 04:16:37

导读: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仍需租赁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区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区运营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许续租。

  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还想续租,是否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仍需租赁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区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区运营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许续租。租赁总年限不超过6年。

  1.公租房的申请主体

  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

  (一)个人申请的,可以单独申请或代表家庭申请。

  (二)单位申请的,由单位为职工或其家庭集中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统一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

  2.申请方式

  区运营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受理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区运营机构微信公众号了解咨询相关政策,并通过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运营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个人申请的,应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签署同意接受相关机构核查的书面文件。单位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单位申请材料和本单位职工或其家庭的申请材料。单位对本单位职工或其家庭的申请材料负有审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注:信息来源金山房管官微

标签: 单位  申请人  机构  申请材料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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