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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荣成市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03:07:29

导读: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婚姻登记机关作为重要政务公共服务场所,为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就婚姻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荣成市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公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婚姻登记机关作为重要政务公共服务场所,为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就婚姻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总量控制

  每日登记总量控制为结婚及补领结婚证申请上午20对,下午30对;离婚申请上午6对,下午8对。

  二、建议预约登记

  当事人可通过登录山东省民政厅官网、爱山东APP或电话预约7580217、邮箱预约rcsdjc@wh.shandong.cn的方式,预约办理时间,分批分段办理登记,避免扎堆聚集,严格控制现场登记人员数量。如果当日可办理的登记总量尚有剩余,对于已到达现场但是未取得预约号、拟办理业务类型无预约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发放现场排队号。

  三、确保有序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当事人在等候区有序分散排队等待叫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人员聚集,谢绝非必要陪同人员进入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每个窗口只有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无其他无关人员,当事人完成登记后不要在登记服务场所内逗留,减少人群聚集。

  拟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当事人,理性看待所谓“良辰吉日”,不要扎堆办理结婚登记。

  疫情期间,暂时关闭颁证厅,暂停结婚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延伸服务。

  四、登记业务相关证件要求

   (一)一方当事人为荣成户口或部队驻地为荣成

  1、未婚: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

  2、离婚: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改为离婚)、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3、丧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改为丧偶,或提供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

  4、军人:身份证、军人证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离婚证等。

  (二)双方均为荣成以外威海以内户口

  需提供上述材料,并进行网上预约。

  (三)双方均为威海以外户口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一方荣成居住证,并进行网上预约。

标签: 荣成  婚姻登记  当事人  户口本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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