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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实行政府买单政策落地实施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4 03:51:08

导读:群众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直属分中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继承公证费用由政府承担。

  详情如下:

  8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潍坊市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标志着“对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实行‘政府买单’”这件民生实事正式落地。

  今年,市政府研究确定将“对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实行政府买单”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市政府今年新增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昌潍公证处、奎文公证处、潍城公证处、坊子公证处、寒亭公证处5家公证处为服务单位。群众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直属分中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继承公证费用由政府承担。

  不动产继承登记涉及法律法规多、民事法律关系复杂、法律专业性强,实行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即能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又能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专业作用、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有效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家庭纠纷,保障登记安全。该项政策的实施,是继5月份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后,我市不动产登记发展进程中又一项重大改革成果和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具有积极意义。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推进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标签: 不动产  公证处  群众  自然资源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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