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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标准 河池学院贫困生补助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2:07:43

导读:广西河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标准为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具体详见正文。

  广西河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标准:

  1.寄宿制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2.非寄宿制

  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扩展阅读】

  广西河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对象:

  (一)寄宿制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民族自治区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县和边境县待遇县)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在此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特殊教育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及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二)非寄宿制

  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标签: 家庭  学生  子女  河池  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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