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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11:43:43

导读:每年10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部署当年补贴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整理相关资料,报单位所在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详见正文。

  泰安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

  办理流程:

  (一)申报。

  每年10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部署当年补贴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整理相关资料,报单位所在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驻泰高校直接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在泰安就业期间,申报补贴人员在我市多个用人单位就业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申报。

  (二)初审。

  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电话核查等方式,对上报材料进行查询核对。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须于申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编制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连同《补贴发放汇总表》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公示。

  审批通过后,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研究提出补贴资金拨付方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泰安市招才引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字〔2018〕36号)规定程序,由市财政局和基金管理公司拨付相关资金。

标签: 泰安  高层次  人才  窗口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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