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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1 01:31:50

导读: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与纳入病种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

  甲类病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

  乙类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5%、55%、45%(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等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5%、60%、60%)。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

  甲类病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5%,乙类病种支付比例为75%;

  进入市级统筹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为90%。

标签: 比例为  结核  乙类  慢性病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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