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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工在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04:00:39

导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职工在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其他疾病的职工,其工资如何支付?

  同时患有其他疾病的职工在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即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伤假工资,且所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标签: 工资  职工  仍需  最低工资标准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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