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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女职工生育多胞胎产假多少天 湖南省岳阳市产假多少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2 12:08:29

导读:依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详见正文!

  湖南产假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一共158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相关规定

  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已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有劳动定额的,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

  (四)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标签: 产假  生育保险  女职工  婴儿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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