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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不是亲生父母可以申报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2:18:54

导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等监护人,详见正文。

  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拓展阅读: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纳税人如何补充享受政策公布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纳税人希望在工资薪金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办税系统中更新纳税人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发工资时会自动为纳税人扣除从符合条件月份起到申报当月的累计扣除;如果纳税人希望在2022年度汇算时再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符合条件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举个例子,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2022年2月出生,自2022年2月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可为纳税人申报2至4月份累计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标签: 纳税人  专项  婴幼儿  单位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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