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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中专毕业落户办理投诉渠道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12:11:46

导读:温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办理流程难吗?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温州的问题,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投诉渠道有电话和网络两种,电话投诉为: 0577-88226110或0577-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 第四十四条毕业当年 12 月 31 日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

  受理机构

  鹿城区各公安派出所

  申请条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需将户口迁往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的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89990135

  办公地址: 五马派出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广场后巷45号)办事大厅;江滨派出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十八家支路东江锦园15幢);中山派出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学前37号);

  办结时限

  时限说明:1.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2.需报县机公安机关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89990135

  电话查询:0577-8999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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