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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揭阳创业扶持)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01:48:26

导读:揭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揭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标准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拓展材料

  揭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依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府办〔2018〕121号)、《关于转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财社〔2015〕113号)、《转发〈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揭市人社〔2014〕260号)

标签: 揭阳市  通知  广东省  专项资金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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